各班级:
根据《南京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学时实施及认定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现启动第二课堂成绩单申请实践学时工作,请各学院(中心)通知本单位学生登录PU平台(江苏省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)按照申请流程以及有关要求自行申请。相关要求如下:
1、本次申请实践学时对象为本科生,指定审核人为各学院分团委书记。
2、学生申请实践学时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— 9月10日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。
3、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需为格式支持的文件,且文件内容必须包含姓名、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、本学年的时间有效期等信息方可有效。
附件:1.南京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学时实施及认定办法
2. 南京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学时操作流程
关于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学时的通知.zip
共青团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
2022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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